周旭律师离婚纠纷团队
律所股权创始合伙人

重庆离婚纠纷律师周旭:专业可靠,深耕领域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04 4 次 本站

在处理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时,选择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至关重要。周旭律师是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的股权创始合伙人,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及中国律师学院,同时也是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他凭借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在离婚纠纷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案例一:离婚纠纷(调解结案・梁平法院)

基本案情

原告龚某(女)与被告祝某(男)经介绍恋爱后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一女。由于性格不合以及日常琐事频繁争执,夫妻关系恶化,无和好可能。龚某决定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委托周旭律师代理此案。

裁判结果(法院调解)

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两名子女均随被告共同生活,原告自次年5月起每月分别支付每名孩子600元生活费直至年满18周岁。教育费、住院医疗费凭票据由双方各半分摊。
原告需在约定年限9月前一次性给付婚生女补偿款10,000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由原告自行承担。

案例二:离婚纠纷(判决驳回离婚诉请・九龙坡法院)

基本案情

原告徐某(男)起诉与被告余某(女)离婚,主张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三年,且女方存在家暴行为,要求离婚并抚养子女。被告余某则委托周旭律师应诉答辩,表示不同意离婚,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

裁判要点 & 结果

法院查明双方恋爱多年成婚并育有子女,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家暴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事实。法院认定夫妻矛盾主要为日常家庭摩擦,无根本性不可调和矛盾,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案例三:离婚纠纷(调解结案・垫江法院)

基本案情

原告高某(女)与被告周某(男)婚后生育两名女儿,因感情问题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裁判结果(法院调解)
文章插图

双方自愿离婚。
长女由原告独自抚养,次女由被告独自抚养,双方互不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无其他财产、债务争议,诉讼费减半由原告承担。

案例四:离婚纠纷(调解结案・梁平法院)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刘某(男)自由恋爱结婚并育有一女,婚后因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原告诉请离婚,并委托周旭律师代理。

裁判结果(法院调解)

原被告自愿离婚。
婚生女跟随被告生活,原告自约定年份起每年12月底给付抚养费10,000元直至孩子成年。
登记在原告名下的车辆归原告所有,车辆剩余按揭贷款由原告独自偿还。
被告名下合计19万元个人债务由被告自行清偿。
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

案例五:离婚纠纷(判决准予离婚・梁平法院)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雷某(男)婚后生育两子,男方长期争吵并存在打骂行为。原告此前曾起诉离婚被驳回,时隔一年再次委托周旭律师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裁判结果

准予原、被告离婚。
幼子跟随原告生活,被告自当年5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
双方一致同意本案暂不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各自名下债务自行承担。
诉讼费减半由原告承担。

案例六:婚约彩礼返还纠纷(判决部分返还彩礼・梁平法院)

基本案情

原告黄某一家三口诉被告唐某一家三口婚约财产纠纷。双方仅举办民俗婚礼而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婚前支付了大额彩礼、三金购置款及各类见面红包。同居期间双方产生矛盾分手,女方因病手术。三原告委托周旭律师起诉,主张全额返还彩礼、三金及各类红包合计142,500元。

裁判要点 & 结果

婚礼红包、改口费等属于无偿赠与,不予返还;三金已由女方退还原告。
结合双方同居时长、女方手术受伤、未领证等事实,法院酌定三名被告共同返还彩礼80,000元。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按责任比例由原被告分摊。

周旭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始终坚持专业、细致的工作态度,深入分析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他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不仅帮助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复杂的法律问题,还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的法律困扰,不妨寻求周旭律师的帮助,他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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