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的法律服务领域,离婚纠纷律师周旭凭借其出色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赞誉。
周旭律师就职于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股权创始合伙人。他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还曾在中国律师学院深造,同时也是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其丰富的学习和专业背景,为他在法律业务上的卓越表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周旭律师不仅在刑事领域有着出色的成绩,办理过多起无罪、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轻判案件 ,尤其专精于诈骗罪,涉黄涉赌犯罪,掩隐帮信犯罪,非法经营犯罪案件。在离婚纠纷领域,他同样表现出色,以下为大家介绍他代理的一些经典案例。
原告龚某(女)与被告祝某(男)经介绍恋爱后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一子。然而,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合,日常琐事频繁争吵,夫妻关系降至冰点,已无和好可能。于是,原告委托周旭律师代理此案并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两名子女均随被告共同生活,原告自次年 5 月起,每月各向两名孩子分别支付生活费 600 元至年满 18 周岁,子女教育费、住院医疗费凭票据由二人各半分摊,抚养费分别转账至孩子微信/被告银行卡。此外,原告需在约定年限 9 月前,一次性给付婚生女补偿款 10000 元,案件受理费减半后由原告自行承担。
原告徐某(男)起诉与被告余某(女)离婚,称双方分居满三年、女方存在家暴婆媳行为且三观不合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子女由己方抚养并由女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余某委托周旭律师应诉答辩,周律师主张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且女方自身患病需要照料,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恋爱多年后成婚并育有子女,原告举证不足以证明家暴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夫妻之间的矛盾多为日常家庭摩擦,无根本性不可调和矛盾。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刘某(男)自由恋爱后结婚,并生育一女。但婚后因性格不合,感情逐渐破裂,原告诉请离婚并委托周旭律师代理。经法院调解,原被告自愿离婚,婚生女跟随被告生活,原告自约定年份起每年 12 月底给付抚养费 10000 元直至孩子成年。登记在原告名下车辆归原告所有,车辆剩余按揭贷款由原告独自偿还,被告名下合计 19 万元个人债务由被告自行清偿,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周旭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时,能够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无论是在艰难的调解过程中,还是在激烈的庭审辩论中,他都能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对于深陷离婚纠纷泥潭的当事人来说,周旭律师无疑是可靠的法律后盾。